当好安全第一责任人 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如何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公司副总经理 李春锋
度过了不平静的五月,迎来了奋进的六月,公司各项生产工作全面复工,我们又恢复到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安全、疫情、工作、生活……。同时,6月份也是国家第21个安全生产月,安全月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安全责任人”。安全第一责任人,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我们可以从单位、部门、车间、班组、个人五个角度来理解和探讨,在这里我想谈谈如何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如何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如何在公司的转型发展中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一、谁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单位来说:主要负责人就是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部门来说:部门负责人就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车间来说:车间负责人就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班组来说:班组长就是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个人来说:自己就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企业要想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让安全生产保障与促进企业稳健发展,企业发展带动与提升安全生产,就必须在企业内部树立“人人都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同时,对于个人来说,要想从“要我安全、说我安全、查我安全、逼我安全、促我安全”的被动安全状态与意识变为“我要安全、我说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我做安全、我能安全”的主动安全思想,必须做到“人人都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理论基础
一是要懂“法”,尤其是懂得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2021年6月10日,国家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与之前相比,新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要求;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统性和原则性进行了重塑,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二是要守“法”,领会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重要体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压实各层级各环节责任,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八不伤害”原则
一是不伤害自己。就是要时刻提高安全警惕,消除麻痹侥幸心理,学会保护自己的安全,不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心存侥幸心理而为之或知情的情况下故意为之,从而给自己带来伤害;二是保护自己不被他人伤害。提高自我防范保护意识,防止因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状态而导致自己的安全受到伤害;三是不伤害他人。每个人的生命都非常宝贵,珍惜他人的生命如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所以在工作中,一定要坚决做到不从反面影响他人的工作状态或行为,避免给他人带来伤害,不伤害或破坏他人的工作设施,不告知他人错误的设备设施使用方法,避免给他人带来伤害,不伤害或动用他人岗位的物料,避免给他人带来伤害,不破坏他人岗位上的操作方法或要求,避免给他人带来伤害,及时提醒他人作业环境中的不安全状态,避免由此给他人带来伤害;四是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等于间接保护自己。在工作中,每个人都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者,要提醒他人遵规守纪和制止他人出现的故意伤害其自身的行为,对异常行为或状态,必要时予以上报,避免他人出现任何的安全事故。在遇到险情或异常时,在确保自己安全的同时及时提醒、帮助他人,以确保他人安全。五是不伤害设备设施。很多安全事故都是源于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导致的,而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往往是因为人为的因素导致的,比如因违规违纪使用或维修导致设备设施出现的不安全状态;六是不伤害规章制度或作业指导书。规章制度或作业指导书是用于指导作业人员规范正确操作,或用于管理人员正确指挥作业行为的依据,所以我们不能出现以下任何有伤害规章制度或作业指导书的行为;七是不伤害安全标识。对于工作场所中的任何安全警示标识,我们必须做到:不涂改、不移动、不破坏、不更换、不拿走。同时,发现工作场所的任何安全警示标识,存在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要及时上报相应的责任人,必要时提醒工作场所的所有人要注意;八是不伤害(破坏)作业环境。在工作中,我们务必要保持工作场所内的工作条件满足要求,不要随意破坏工作场所的工作条件,比如温度、湿度、照明、通风换气、有毒有害物的浓度等,同时,发现工作场所内的温湿度设施、照明设施、通风换气设施、危化品、安全警示标识等存在异常情况时,要第一时间上报,并提醒现场人员做好相应的防护或撤离场所。
四、“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其他原则
一是要做到“三拒绝”,即:拒绝违章指挥,拒绝违规操作,拒绝违反纪律;二是要严格落实“五遵守”,即: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规范穿戴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劳动安全纪律,严格遵守特殊时期(疫情)的管理规定;三是坚决做到“八不”,即:不在工作中串岗缺岗,不在工作中追逐嬉闹,不在工作中玩看手机,不在工作中与人聊天,不私自动用运行设备,不隐瞒个人安全状况,不携带违禁品进入单位,不携带明火进入违禁区;四是作业前“三确认”,即:先确认周边环境,先确认设备状态,先确认劳动防护;五是作业中要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六是作业后“五做到”,即:关闭设备设施电源,归位整齐摆放工具,关闭现场电源电气,整理整顿现场物品,清扫现场环境卫生。
五、常见的安全工作误区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总结了以下常见的安全工作误区:一是安全是一种意识,而不是老生常谈。一提到安全工作,个别员工就感觉到耳朵似乎听出了“茧子”,这个耳朵进,那个耳朵出,麻木不仁,不当回事。认为自己在工作中没出现过什么问题,公司的规章制度又比较健全,不会出现安全事故。这种麻痹的思想是万万要不得的,百密尚有一疏,坚决不能让侥幸心理占据上风,让自己变成“安全隐患”。事实上,安全工作应该是一种意识,由于我们从事的就是高压电气的供电工作,必须时刻将“严谨”和“安全”记在心间,从“电务厂”到“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我们单位经过了半个世纪的沉淀,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而深厚的安全文化,所以,当我们提起“安全工作”的时候,应该是一种职业习惯,一种思想意识,更应该带着一种自豪感去生活和工作,只有思想意识上安全了,行为行动才有可能安全,不仅让我们在工作中安全,还能让我们在方方面面都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品质,让我们受益终生。二是安全是一种习惯,而不是过度恐惧。在公司内,还有一种状况,个别管理人员和员工,每次谈及安全工作,无异于谈虎色变。尤其是个别管理人员,不但自己对“安全”一词出现了惶恐的思想,更是将这种思想转加给了员工,而个别员工的心理素质较差,在面对管理人员传递的安全压力的时候,内心更是极度紧张、手忙脚乱、不知所措。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安全管理反而起到了反作用,让不安全的“人”,更加的不安全。对于安全一词,我们应该心存敬畏,但是绝不能惧怕和惶恐,因为惧怕和惶恐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成为安全路上的绊脚石。我们平时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相关规定要求,目的是形成“思维习惯”,而不是“手忙脚乱”,一定要仔细研究各种安全制度和措施,勤学、苦学,将其融会贯通,提起什么样的场景,就立刻能想到要面对什么样的危险点,需要什么样的安全措施来应对,将安全变为习惯,将安全变为文化,影响到工作中的点点滴滴。三是安全是一种素质,而不是纸上谈兵。安全工作,是一项务实的工作,对“人”的因素要求很高,想安全、会安全、能安全是每个人都想达到的目标,但事实上每个人的安全素质又参差不齐,容易出现“短板”,有的人擅长理论学习,对理论知识掌握的扎实,但是实操技能较差;还有的同志反应快、意识到位,实操能力突出,但是欠缺经验指导……这些都不能算是良好的安全素质。所谓“素质”,指的就是既要有理论支撑,又要有实践能力。用学到的“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获取“经验”,从“经验”中学到“教训”,从“教训”中印证“理论”,形成学习的闭环,不断提升自身的安全素质,打开新的安全局面。这就要求我们要勤于学习,勤于实践,不能只动嘴不动手,用脑学不用手做,这样是永远提升不了安全素质的。可以借鉴“以案促改”的学习模式,开创安全工作的“以案促改”活动,充分利用别人的教训,达到提升自身安全素质,强化“严、慎、细、实”工作作风的根本目的,当好本质安全人,做好“安全第一责任人”,为公司的转型发展和安全生产贡献力量。
安全工作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安全工作永远在路上,你和我的共同防范和守护,才是我们公司安全的基础保障。今后,大家要进一步增强安全发展意识,切实筑牢安全发展理念,认识到安全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结合我们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夏季三防”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坚决防范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推动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编辑/ 宋莹璐
❖责任编辑/ 葛海峰